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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明芳宣教士近況~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

      我的母親――教會的人都稱她「小黃媽媽」。十多歲從大陸隨家人逃到台灣。 於十九歲時參加佈道會接受耶穌作救主。二十六歲嫁給我父親當時不是基督徒)。自我有印象以來,母親總是帶著我們去教會參加聚會。在嘉義南靖時去貴格會。搬到台中縣月眉時我們去長老會。當時母親在教會任執事。後來搬到台中就開始在台中浸信會聚會。浸信會在台中市區,而我家在台中的郊區中國城。公車沒有現在方便。從家裡走到公車站也須至少二十分鐘。母親總是堅守岡位參加晨禱,週三禱告會,週五姊妹會和週日聚會。她最大的熱誠是教主日學,從主日學老師最後任主日學校長多年。在教會參加婦女會,多年參與的活動無數,後來當上婦女會會長。母親喜歡唱詩歌,在婦女會中也有機會演話劇。母親在這些方面都表現得有聲有色。在婦女會事奉期間她就用心栽陪年輕的一代。因此看到代代相傳的美事。在她事奉生涯中與婦女部(早年稱為:女傳道會聯會,簡稱:女聯會)最有關係的要算是她擔任女聯會部長期間的委身。當時的她遍訪全國各地的教會,了解婦女部的情形,母親是個正面積極思想者,很願意鼓勵人,所到之處總是帶著甜美的微笑把積極思想傳播四方。擔任部長期間她還擔綱辦了一場亞洲區的浸信會婦女大會,也將她的事奉帶到一個新的高峰。
     母親對於兒女的信仰非常的看重。勝過我們的學業和其他成就。家中有穩定的家庭禮拜。至今在海外多年最讓我懷念的就是每年除夕的全家感恩讚美的聚會。全家人一起從老到小,聚集分享過去一年的感恩和新一年的期望,然後一起手牽手禱告,那是一幅很美的圖畫。母親常說:「晉見總統是很重要的,怎敢失約呢?我們的神比總統大,我們更不能失約不去主日。朝見神更需要注重服裝和禮儀。」至今我也以此原則來引導我的孩子。
      母親常說的話:「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」、「上帝我有五個孩子,你要哪一個都可以。」蒙神恩典我成為全時間傳道人,更在1998年蒙神帶領成為海外宣教士,後來加入威克里夫聖經翻譯會。就在那一年,浸信會婦女部因為愛屋及鳥的大愛,決定關心我的宣教事工成為我宣教生涯的重要夥伴。至今超過二十年忠心的支持和代禱,讓我感恩肺腑。婦女部這二十年的愛和陪伴不是我區區數語可以數算得完的。
        記得在西元二○○○年母親告訴我「女聯會在為單身女傳道的婚姻禱告。」她說我是排在第十八名。就在那一年,我遇到了大衛,二○○一年我們結婚當時也傳為美談。我們的結婚和後來兒子以諾的出生,女聯會給我們的關心總是深深的溫暖我們的心窩。
      記得在我結婚前母親總是陪著我到各處分享。八十歲以前,每次回國述職母親總是積極參加我們的分享。母親從來不期望我們升官發財賺大錢給她,她的期望是我們在神的家盡忠。她總是相信神給的都是最好的!母親八十歲開始老人失智情形越趨嚴重。二○一五年跌倒開刀住日照中心一個多月,婦女部部長和傳道專程南下探望,給予我們很大的鼓勵和支持。二○一六年,我赴美國受訓,婦女部的義賣籌款奉獻籌足機票錢和其他需要。讓我們全家三口得以成行,讓「不可能變為可能的神蹟」感動許多聽到的人。在美受訓期間,他人戲稱我是「神蹟女子」,因為是經歷了愛的神蹟得以圓我們全家的「美國之行」。二○一七年,大衛接受手術期間,婦女部也慷慨解囊幫助我們一些非預期中的醫療費用。
      過去二十多年來我從單身到已婚到成家到身為人母。浸信會聯會婦女部的姊妹們像媽媽般貼心呵護著我和我們的一家。今年是婦女部的六十週年慶特書此文表達我對婦女部姊妹們的關愛,也感謝愛我們的主興起萬事互享效力,使我們在主家中一起蒙恩一起成長。
    將一切頌讚感恩都歸給神!

在澳中中部宣教的
明芳宣教士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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